各學院:
為進一步提高西部計劃、蘇北計劃、綿竹計劃招募質量和服務成效,根據江蘇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共青團江蘇省委有關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文件精神,特制定2009年西部計劃、蘇北計劃、綿竹計劃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一)西部計劃:2009年西部計劃繼續(xù)實施支教、支醫(yī)、支農、全國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西部基層檢察院、西部基層法律援助、西部基層人民法院、開發(fā)性金融和西部農村平安建設等專項活動,新增加基層青年工作專項行動。
(二)蘇北計劃:通過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推薦、選拔面試、體檢培訓和集中派遣等程序從普通高校應屆大學畢業(yè)生中招募志愿者,到徐州、連云港、淮安、鹽城、宿遷五市所轄縣(市、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區(qū)從事為期一年的教育、衛(wèi)生、農技、扶貧、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及蘇北工業(yè)化進程快速發(fā)展需要的工業(yè)、經濟、法律、外貿等方面的志愿服務。
(三)綿竹計劃:通過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推薦、選拔面試、體檢培訓和集中派遣等程序從普通高校應屆大學畢業(yè)生中招募志愿者,到綿竹市直機關、鄉(xiāng)鎮(zhèn)(街道)從事為期一年的災后重建志愿服務。
二、政策支持
(一)西部計劃
1.服務期間,志愿者黨團關系轉至服務單位,戶口和檔案保留在畢業(yè)高校,免收服務費用。
2.服務期滿,對志愿者作出鑒定,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fā)證書,作為志愿者服務經歷和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的證明。
3.志愿者服務期滿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應屆高校畢業(yè)生身份報考公務員。報考中央機關和東中部地區(qū)公務員的,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報考西部地區(qū)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5分。
4.志愿者服務期滿1年考核合格的,3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5.服務期為1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銅獎獎章;服務期為2—3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愿服務銀獎獎章;表現特別優(yōu)秀的推薦參加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等評選。
6.補貼、保險。志愿者每人每月680元生活補貼。志愿者保險由全國項目辦統(tǒng)保,保費為每人200元。
7.志愿者體檢費。由中央財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標準給予支持。
8.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參加西部計劃的,學校為其保留學籍。
(二)蘇北計劃
1.服務期間戶口和檔案保留在畢業(yè)所在學校,免收服務費。服務期滿后學校再發(fā)報到證,享受應屆畢業(yè)生待遇。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連續(xù)計算工齡。
3.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并符合報考條件的志愿者,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江蘇省內高校所招考的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或選擇一門單科加5分的政策。
4.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蘇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條件的可推薦作為選聘對象。
5.志愿者補貼、保險。每人每月800元,按月發(fā)放;交通補貼每人每年400元,分兩次發(fā)放。
(三)綿竹計劃
1.服務期間參照西部計劃志愿者標準從江蘇青少年發(fā)展基金會綿竹重建基金中給予志愿者必要的生活和交通補貼,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和住院醫(yī)療等保險。
2.服務期間戶口和檔案保留在畢業(yè)所在學校,免收服務費。服務期滿后學校再發(fā)報到證,享受應屆畢業(yè)生待遇。
3.服務期滿,對志愿者服務情況作出鑒定,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fā)證書,作為志愿者服務經歷的證明,同時授予江蘇省志愿服務銀獎獎章,表現優(yōu)秀的授予金獎獎章,并推薦參加全國和省級相關獎項的評選。
4.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連續(xù)計算工齡。
5.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并符合報考條件的志愿者,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江蘇省內高校所招考的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或選擇一門單科加5分的政策。
6.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并符合報考條件的志愿者,可以以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的身份報考江蘇省國家公務員和江蘇省面向志愿者單獨招考的國家公務員。
7.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蘇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條件的可推薦作為選聘對象。
8.志愿者生活補貼。其中生活補助每人每月680元,按月發(fā)放;交通補貼每人每年1000元,分兩次發(fā)放。
三、報名工作安排
西部計劃報名工作安排
(一)報名審核
2. 打印報名表。報名學生從西部計劃網站上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
3. 交表。報名表由輔導員或學院團組織負責人簽字,并由所在學院黨組織蓋章后,于5月4日—8日交至校團委(大學生活動中心313辦公室、307辦公室,聯系人:李老師、陳老師,聯系電話:84028538、84028682)或校青年志愿者聯合會(大學生活動中心303辦公室)。
4. 審核。學校團委在收到學生的《報名登記表》后,及時對其在網上報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核。審核后,在“西部計劃信息系統(tǒng)”中填寫審核意見。
(二)選拔志愿者
1. 選拔標準。
(1)學分總績點(或學業(yè)成績)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級學生總數前70%之內
(2)通過本校畢業(yè)體檢和西部計劃體檢
(3)獲得畢業(yè)證書
(4)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優(yōu)先
(5)優(yōu)秀學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務經歷者優(yōu)先
(6)西部急需的農、林、水、醫(yī)、師、金融、法學類專業(yè)者優(yōu)先
(7)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區(qū)者優(yōu)先
(8)已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優(yōu)先
(9)參加基層青年工作專項行動的志愿者應累計有1個月以上基層工作、志愿服務經歷或者曾獲校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擔任過各級團學組織主要負責人。
從2009年開始,西部計劃服務期由1—2年調整為1-3年。申請延長服務期的志愿者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申請,經服務縣項目辦同意并報服務省項目辦,全國項目辦根據下一年度西部計劃服務崗位規(guī)劃和各專項行動崗位要求,確定延期志愿者名單。
2. 筆試、面試。學校團委對入選的報名者逐一進行包括心理測驗在內的面試。面試結果要書面?zhèn)浒浮C嬖嚭细竦囊皶r與其簽訂《招募協(xié)議》。
3. 統(tǒng)一體檢。6月5日前,招募省項目辦統(tǒng)一指定時間和醫(yī)院,由各高校項目辦組織本校入選的報名者進行集中體檢,。體檢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時調換。
4. 公示。5月中旬,校團委公布向省項目辦推薦的志愿者名單并在團委網站公示3天。若無異議,將志愿者名單報招募省項目辦。
5. 錄取志愿者。6月中旬,學校團委根據綜合面試、體檢、公示情況確認錄取人員,同時將錄取名單上報招募省項目辦。招募省項目辦對本省錄取的志愿者名單審核后,通過團省委網站公示三天后,報全國項目辦并將結果及時反饋至服務省項目辦。
6.督導檢查。6月上旬,在志愿者選拔錄取階段,全國項目辦將到各地、高校對招募選拔工作開展督導檢查,重點檢查招募工作流程中體檢、公示等重點工作環(huán)節(jié),各省項目辦也將根據本省招募選拔的實際情況進行自查。
7.審定確認
6月下旬,全國項目辦委托各招募省項目辦向志愿者發(fā)《確認通知書》;7月上旬,全國項目辦匯總審定入選志愿者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8.報送總結
蘇北計劃、綿竹計劃報名工作安排
(一)報名審核
2. 打印報名表。報名學生從“蘇北計劃報名管理系統(tǒng)”中下載并打印《蘇北計劃志愿者報名登記表》。
3. 交表。報名表由輔導員或學院團委負責人簽字,并由所在學院黨組織蓋章后,于5月4日至8日交至校團委(大學生活動中心313辦公室、307辦公室,聯系人:李老師、陳老師,聯系電話:84028538、84028682)或校青年志愿者聯合會(大學生活動中心303室)。
4. 審核。學校團委在收到學生的《報名登記表》后,將及時對其在網上報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核。
(二)選拔志愿者
1. 選拔標準。
a.具有志愿精神;
b.學分總績點(或學業(yè)成績)排名在本學院同年級學生總數前70%之內;
c.通過省項目辦或市項目辦組織的體檢;
d.獲得畢業(yè)證書;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學生黨員優(yōu)先;
f.進入省、校、院(系)三級“青年馬克思主義培養(yǎng)工程”對象的優(yōu)秀學生和有志愿服務經歷者優(yōu)先;
g.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蘇北地區(qū)者優(yōu)先;
h.已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優(yōu)先。
2.面試。5月11日起,學校團委根據報名情況協(xié)調有關部門考察報名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愿服務經歷等情況,并進行心理測試,并根據測試結果在“蘇北計劃報名管理系統(tǒng)”中填寫高校審核意見。5月18日起,各服務市(縣)將組織通過高校審核的志愿者集中面試,擇優(yōu)選拔志愿者。
3.統(tǒng)一體檢。面試合格的志愿者參加體檢。6月5日前,在寧高校由省項目辦統(tǒng)一體檢。
4.公示。5月中旬,學校團委公布向省項目辦推薦的志愿者名單并在團委網站公示3天。若無異議,將志愿者名單報招募省項目辦。
5.錄取志愿者。6月下旬,學校團委將根據省項目辦的綜合面試、體檢、公示情況確認錄取人員,并代表省項目辦與志愿者簽訂《招募協(xié)議》、發(fā)放《確認通知書》(注明服務崗位、培訓報到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6.督導檢查。6月上旬,在志愿者選拔錄取階段,省項目辦將到各地、高校對招募選拔工作開展督導檢查,重點檢查招募工作流程中體檢、公示等重點工作環(huán)節(jié)。
7.審定確認。7月上旬,省項目辦匯總審定入選志愿者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8.報送總結。7月上旬,校團委將志愿者報名表、體檢單和招募工作總結一并報省項目辦,作為評估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選拔工作要求
(一)嚴格選拔。各學院要以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依據學校團委公布的志愿者條件和選拔程序,認真做好招募工作,真正將具有奉獻精神且品學兼優(yōu)自愿到基層經受鍛煉、磨練意志、增長才干的高校畢業(yè)生選拔到志愿者隊伍中來。為節(jié)約報名資源,每個申報志愿者只能申報西部計劃、蘇北計劃、綿竹計劃中的一項。
(二)做好服務。為加強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務期間,戶口、檔案保留在畢業(yè)高校;服務期滿后志愿者通過雙向選擇落實工作單位,學校再發(fā)放報到證。
(三)培訓實習。學院要充分利用畢業(yè)生離校前的時間,對入選志愿者開展基層工作方法、志愿服務理念、安全健康、就業(yè)服務等內容的培訓,并根據崗位的專業(yè)要求,開展相關專業(yè)的見習、實習。
共青團南京財經大學委員會
2009年4月16日